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团赴市外高校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
和医学类毕业生的通知
各委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卫”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卫生人才队伍,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我委决定组团赴市外医学高校引进一批高层次医学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
地点: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具体考核场地另行通知。
二、范围及对象
(一)医学类毕业生:取得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其中急需紧缺专业可以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二)高层次医学人才: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且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三)市外医学领军人才:符合《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渝人发〔2009〕12号)相关要求的市外医学领军人才。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并审核计划(2020年11月26日前)
委属单位申报招聘计划送委人事处审核,招聘岗位专业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的要求规范申报。
(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
招聘计划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在市人力社保网和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各相关医学院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12月10日前,考生通过网络报名,引才单位收集考生报名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初审,为现场考核招聘做好准备。不能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考核招聘当天现场报名。
(三)现场考核招聘,确定拟聘用人员。(2020年12月12日)
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委属单位赴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开展现场考核招聘。
(四)完善后续工作(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31日)
1. 确定拟聘用人员。2021年1月31日前,各引才单位对签订协议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7月31日后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2. 集中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市卫生健康委资格审查,按有关规定报市人力社保局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各引才单位及时将人员资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审查,建立人事关系并订立聘用合同。
3. 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合格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其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属各引才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专家等组成的引才工作小组,原则上由3人以上组成,负责本次引才及现场考核招聘工作。各单位参加人员原则上3至5人,请于12月7日前报送《参会人员回执表》电子版。
(二)请各引才单位于11月26日12∶00前向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报送用编请示、《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重庆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重庆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重庆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市外医学领军人才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Excel表)和纸质材料。12月10日12∶00前报送《报名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
(三)引才宣传片、招聘单位海报由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制作,各引才单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海报包括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一览表等内容,单位另需携带自制宣传手册等资料。
(四)各单位根据指定车次自行预定往返动车票,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将集中安排车辆接送站,未按指定车次预定车票的,请自行解决学校到车站往返交通问题。本次招聘活动的展位、现场布置、招聘海报以及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会务等有关费用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并承担。往返交通由引才单位自行承担。
(五)车票预订及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兰利萍、徐丹、邓传柱;
联系电话:67752450、63631020;
传真:67706581;邮箱:cqswsjrczx@163.com
附件表格点击下载:
附件目录:
1. 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
2. 重庆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岗
位情况一览表
3. 重庆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招聘
岗位情况一览表
4.重庆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市外医学领军人才
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5. 参会人员回执表
6. 报名情况统计表
7. 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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