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按照市区医保局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以下简称“门诊共济改革”)相关要求,为扎实稳妥推进我院门诊共济改革有关工作,平稳推进改革各项措施和保障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有序报销等各项事宜。
▲副院长孙海华主持 市十三院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召开“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动员部署会”。院领导、职能部门中干、临床及医技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共57人参会。 ▲医保科科长李辉荣作解读 会上,医保科从政策背景、主要政策、风险研判三个方面对重庆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进行了解读,汇报《医院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报告分析医院现状和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执行后可能产生对医院的影响,提出医院应对关键点等。 副院长孙海华结合分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医保科做好牵头工作,做好院内宣传,做到人人知晓、掌握;二是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改革平稳落地;三是仔细思考关键节点,抓好重点工作;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合理规划安排。 ▲党委副书记、院长代茂利总结发言 院长代茂利总结并作下一步工作指示,一是要重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做到全院全员知晓;二是要全面学习、全员学习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充分评估政策给医院、科室带来的影响;三是要把握机遇,积极谋划,应对挑战;四是要合理统筹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全员参与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平稳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