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市卫计委《关于加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纪律保障的通知》和医院《关于印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重申和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为改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院纪委提出了严守“六大纪律”,做到“六严禁”等具体要求: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严禁妄评妄议中央、市委的医改政策,利用QQ、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开发表、传播或煽动与医改政策精神相违背的错误言论。
二是严守工作纪律,严禁不按医院医改工作时间任务节点,擅自改变或无故拖延医改进程安排和具体工作部署,搞变通、打折扣,作出与医改相违背的决定。
三是严守组织纪律,严禁不按规定报告医改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以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弄虚作假、擅自行动或隐情不报。
四是严守廉洁纪律,严禁利用职务或执业之便收受“红包”、“回扣”、违规收费等违反行业“九不准”规定,开大处方、大检查以及借医改考察、学习、培训为名公款旅游、公款吃喝。
五是严守群众纪律,严禁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懈怠、被动应付、推诿扯皮,无故拖延或扰乱医改工作安排,损害党群、干群及医患关系。
六是严守保密纪律,严禁向患者及家属等无关人员泄露、扩散上级或医院关于医改尚未公开或者应当保密的政策内容和要求。
结合每月持续开展的“作风纪律专项督查”以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医改期间院纪委全程开展纪律监督。重点对落实医改工作任务、执行工作纪律以及医务人员执行行业“九不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群众反映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医改投诉等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和处理,形成纪律严明的良好氛围。院党委、纪委将医改期间监督检查及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将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医改期间医院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纪委监察室 宋志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