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医疗类)邀请书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对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医疗类)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年) | 中选人数量(名) | |
常年法律顾问(经济类)项目 | 3.00 | 1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资金3.00万元/年。
三、竞选人资格条件
参与采购活动的竞选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2. 投标人拟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团队近3年内(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有承担过至少1个重庆市范围内二甲及以上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的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3. 具有良好的服务团队,拟为采购人服务的团队人员至少3人,拟指派的团队律师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且具备3年及以上的专职执业律师。
四、竞选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29日下午17:00
2.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时间内在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和邀请书等递交响应时间截止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在报名时间内,请投标人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竞争性比选文件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174278743@qq.com),并在投标人报名时填写的邮箱中接收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请带上身份证原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采购人第三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若开标时未提供以上资料,视为放弃投标)。
(二)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和售价
1、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6月27日)起三个工作日。
2、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无售价。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第三会议室。
(四)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4:30。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5:00。
(六)比选开始时间: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5:00。
(七)比选地点: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八)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
2.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五、比选保证金
无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竞选人参加比选,只能按照一家竞选人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五)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竞选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竞选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比选截止时间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七)竞选费用:无论竞选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竞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选人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023-61589704
地 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铁路新村16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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