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维保项目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维保项目”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二)特定资格”要求修改如下:
1.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2. 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注:本补遗文件作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比选文件凡涉及本内容的,均按本通知调整执行。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 标 人: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 月 29日